【民生回应-卫生健康】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5-02 08:32 字号:

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主题为“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连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

职业病的种类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职业病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国家法定职业病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分为十类,分别为: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不同职业或工作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不同,导致的职业病种类也有所差异。

职业病的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等有害因素,工作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不合理,以及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等。

在实际生产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往往危害更大。职业病可能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可能导致伤残或死亡。

同时,职业病还会给劳动者家庭带来沉重经济负担,包括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因劳动者病残而导致的收入损失。

此外,职业病还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如增加医疗资源压力、影响劳动力市场供应等。因此,职业病防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病防治措施

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当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携带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携手关注职业病问题。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1.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政府应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的监管,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企业应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个人防护。劳动者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如口罩、耳塞、防护眼镜等,减少有害因素对身体的损害。

4.定期体检。劳动者应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早发现、早治疗职业病。

5.健康生活方式。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合理饮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降低职业病发病风险。

淮北市疾控中心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