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解读《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属基层社及社属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4-04-09 10:11 字号: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壮大全市供销系统经济实力、提升基层为农服务功能,激励基层争先进位、竞相发展,确保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考核。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按照市社年度工作发展思路和总体工作部署,有效发挥目标绩效考核的导向、导航作用,促使市属基层社及社属企业强化工作责任,加强工作创新,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市社办公室根据《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拟定《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属基层社及社属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初稿,征求各科(部)室、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意见后形成正式文件下发。

四、工作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导向,鼓励基层创新,最大限度激发工作活力;客观、真实、全面反映工作实绩,推动供销系统上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团结协作、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浓厚氛围;考出压力,评出动力实行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平时督查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见效。

五、主要任务

基层社、社属企业年度目标体系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经营承包协议书两部分组成。目标管理责任书分为发展指标、共性指标两大类,发展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省供销社下达的指标及市供销社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具体有销售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资产占用费等工作指标,指标可以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调整。共性指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统计造假等并实行一票否决经营承包协议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务、人事、经管等依据当年度合同收入及核定的人员工资、办公等支出情况,核定基层社上缴承包金数额。社属企业资产占用费按经营实际确定。

基层社、社属企业具体考核指标在每年年初确定,由主要领导同基层社、社属企业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六、创新措施

实施目标监控。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达不到要求的,要提交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有原因分析、保障措施;对于确实不能完成的,要拿出事实依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点督办或予以调整。

七、保障措施

组成目标考核组,对各基层社、社属企业进行目标考核。各基层社、社属企业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交自查报告及获得荣誉情况有关科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及调阅有关资料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另定),将打分结果报目标考核组。获得省社等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市级委办局表彰奖励的,加3分。目标考核组根据任务权重、表彰奖励情况进行分数汇总,提交领导小组、党组会研究确定考核获奖等次。连续两年处于后三名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作出检讨、约谈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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