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淮北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9-12-19 15:52 字号:

一、制定背景: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起草过程

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发挥传统主导产业的引领作用,组织和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构建和完善惠农服务体系,搭建农资经营、农村资金互助、土地托管及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等平台,把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新型服务农民、富裕农村、繁荣城乡的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市“农村专业社大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大联合”的格局。
   
三、工作目标

2020年,通过综合改革,努力在经营服务拓展、基层社改造、联合社体制改革、社有企业改革四个方面寻求新突破,建设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市场运作更加高效、农民联结更加紧密的新型供销合作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更好的提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服务质量,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为“三农”工作的发展作出更大、更好的贡献。

四、主要内容   

(一)在经营服务领域方面寻求新突破,切实做好为农服务

1、拓展农业生产生活服务渠道2、创新农产品流通服务方式3、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4、适时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5、大力发展电子商务。

(二)在基层社改造方面寻求新突破,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1、突出基层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2、积极实施基层社改造3、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加大对基层社的投入5、加大供销综合改革的政策扶持

(三)在联合社体制方面寻求新突破,建立科学的行业指导体系

1、明确联合社层级职责2、探索联合社机关改革。3、明确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工作职责

(四)在社有企业改革方面寻求新突破,健全多元化的经营服务体系

1、深化社有企业改革。2、加强社有企业合作3、推进社有企业转型

五、创新措施和下一步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综合改革顺利推进。2、提供政策保障。切实营造良好的改革发展环境,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资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大力支持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确保落实到位。对供销社实施的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解决用地计划。市财政应参照省财政做法,设立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供销社“新网工程”建设、美好乡村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3、加强队伍建设深化供销综合改革,是新常态下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的现实举措,是破解难题、实现跨越的有效途径,需要统一供销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提高改革的紧迫性和责任心。切实加强供销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宣传引导,提振精气神,培育一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善于开拓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确保综合改革顺利进行、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长期以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目前我市正处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的重要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善组织体系、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对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