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供销社微信平台发布信息管理制度
为搭建供销社与群众沟通互动的平台,进一步推动网络时代机关形象建设,切实通过网络加强供销社政务建设,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微信”以发布供销社工作信息为主,重点发布市供销社相关工作动态、图文信息以及其他与供销工作相关的信息;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业务咨询等互动交流。
第二条 “微信”的主要任务是展示淮北市供销社形象,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提高行政效能。
第三条 “微信”的发布遵循市政府政务公开相关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淮北市供销社负责“微信”的规划、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淮北市供销社办公室具体负责“微信”信息的发布维护,并对“微信”中的评论和问题咨询进行整理移交工作,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答复内容交市社办公室统一处理后发布。
第三章 “微信”发布信息应遵循的原则
第六条 “微信”信息要有实际内容,不能言之无物,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第七条 “微信”信息要及时发布。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解疑解惑。
第八条 对提出的、涉及到供销社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回应。
第九条 信息发布要使用具有亲和力的文字。坦诚的对话,特别是与公众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要持坦率和诚实的态度,做到平等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