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属基层社及社属企业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4-04-09 08:45 字号:

濉溪县供销社、市社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壮大全市供销系统经济实力、提升基层为农服务功能,激励基层争先进位、竞相发展,确保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基层社社属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张从清副组长:李峰、李春雷、杨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元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濉溪县供销社、朔里供销社、石台供销社、高岳供销社、矿山集供销社、杨庄供销社、渠沟供销社、古饶供销社、宋疃供销社、毛庄供销社、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金信连锁商贸有限公司、百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三、目标设置

基层社、社属企业年度目标体系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经营承包协议书两部分组成。目标管理责任书分为发展指标、共性指标两大类,发展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省供销社下达的指标及市供销社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具体有销售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资产占用费等工作指标,指标可以根据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调整。共性指标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统计造假等并实行一票否决经营承包协议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务、人事、经管等依据当年度合同收入及核定的人员工资、办公等支出情况,核定基层社上缴承包金数额。社属企业资产占用费按经营实际确定。

基层社、社属企业具体考核指标在每年年初确定,由主要领导同基层社、社属企业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目标考核程序及结果使用

组成目标考核组,对各基层社、社属企业进行目标考核。各基层社、社属企业根据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3月18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及获得荣誉情况有关科室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及调阅有关资料对每一项工作任务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另定),将打分结果报目标考核组。获得省社等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市级委办局表彰奖励的,加3分。目标考核组根据任务权重、表彰奖励情况进行分数汇总,提交领导小组、党组会研究确定考核获奖等次。连续两年处于后三名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作出检讨、约谈等处理。